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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長期透過政策規劃、學習環境與資源、課程教材與教學、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性別平等教育,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,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。為使民眾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。
自 112 年起,特訂定每年的 4 月 20 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,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,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,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。
相關資訊如附件
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~全面禁止電子煙,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(加熱菸)。使用者處 2 千元到 1 萬元罰鍰。
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 20 歲之人,亦不得以強迫、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 20 歲之人吸菸,違者處新臺幣 1 萬至 25 萬元罰鍰。
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,包括大專院校、幼兒園、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;酒吧、夜店(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),全面禁菸。
轄內公告之校園周邊人行道、家長接送區全面禁菸,違者處新臺幣 2,000 元~10,000 元罰鍰。
本縣轄內連鎖超商、咖啡騎樓(庇廊)全面禁菸,違者處新臺幣 2,000 元~10,00... 觀看完整文章